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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半岛bandao体育(688260):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

发布日期:2024-06-13 01:00 浏览次数:

  BD半岛·体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宾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方浩先生、董秘及财务总监陈艳女士、监事王清静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4年2月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半岛bandao体育、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半岛bandao体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6月11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6,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0.46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宾先生、非独立董事方浩先生、董秘及财务总监陈艳女士、监事王清静先生半岛bandao体育。

  (三)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半岛bandao体育,本次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半岛bandao体育、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王宾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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